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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表示,依「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2條第10項及「警察權柄行使法」第17條劃定,可藉由瀏覽公然網路內容,掌握危安預警訊息,以妥適計劃勤務因應,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好處。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日電)媒體報道「網路瘋傳警員網軍公文」,警政署今天說,查證為保二總隊公文,坦承公函內容名稱有所不當,會進行改良。

警政署說,為因應當前社會形式,民眾動輒透過網路、社群媒體號令群眾介入未經申請集會遊行舉止或傳佈煽動他人犯罪言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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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坦承,公函內容名稱雖有不當,但絕對無波折言論自由及洩漏個資問題,會延續依法增強保持社會秩序,防止一切危安狀態産生。

警政署默示,為充實瞭解網路民眾的定見與評論,並供警政作為參考根據,從本年1月8日起至9月5日止,試辦租用「社群媒體資訊匯流平台」,以關頭字蒐尋相幹網路輿情及危安預警訊息,希望有效把握網路輿情。

警政署說,媒體報道「網路瘋傳警察網軍公函」部分,經查是保安差人第二總隊為保護所轄經濟部、各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四個核電廠平安,保二總隊自行成立臨時義務編組,並在網路瀏覽及蒐尋相幹公然訊息。 歡迎參觀我們網站http://www.99mro.tw/-Mr.O歡迎搜尋MRO團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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